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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游学随笔(三)

——德州基层法院、上诉法院、最高法院
背景: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根据我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需求,多年来均选拔人员赴美国休斯顿进行知识产权培训,至今此项目已举办了七期。作者有幸成为第七期的成员之一于2016年1月赴美参加了为期29天的知识产权培训。
随笔(一)曾讲过美国联邦法院系统和州法院系统是两个独立的法院系统,随笔(二)介绍了设在德州的联邦地区法院,今天就讲讲德州的州基层法院、上诉法院和德州最高法院。
我们去参观了HARRIS COUNTY DISTRICT COURT(哈里斯郡地区法院),从地面看,它是在道路两边的两幢大楼,一幢大楼是民事法院,一幢大楼是刑事法院。进入法院内部才知道,原来两幢在地面上相隔一条马路的法院大楼在地下都是相通的。
刑事法院让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法庭:其中一个法庭是24小时开庭的,审判长坐在审判席上,对面坐着检控官,而被告人全部关在看守所里,通过视频审理。庭审的过程就是检控官向法官宣读被告人的罪行及检控官所掌握的证据,审判长当场作出决定:如果证据不足,就作出释放的决定;如果证据充足,罪责重的话,则作出关押的决定;如果证据充足,罪责轻的话,则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这些决定马上向被告人作出。因为这个是要在被告人被刑拘后24小时作出来的,所以这个法庭是24小时不停歇开庭。这个法庭的程序走得非常快,我们在旁听的时候,审理的快的基本上两分钟就审完一个,长的也不会超过十分钟。这个法庭的功能与我国很不一样,找不到一个相同或相似的程序。如果一定要找一个相似的程序,我觉得有点像检察院的批捕科。
另外一个审判庭是一位年青的男法官,他当时正在审理一起被告人在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的案件。通过审理,审判长仍然判定他缓刑。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是马上取消缓刑对被告人采取关押措施。所以,庭后,我们请教法官,他为什么不判他实刑。他说:被告人才19岁,判处缓刑的话可以给他一个重生的机会,毕竟他还年轻,人生道路还很长。好有爱的法官。
赴美游学随笔(三)

(全团成员和有爱的刑事法官的合影)
 
在民事法院,我们参观了很多法庭,有少年法庭、家庭暴力法庭、经济法庭、遗产法庭等。印象最深刻的是经济法庭,当时正在审理一起经济纠纷,原被告律师在法庭上陈词。前一篇文章曾讲道,美国审判庭的装修格局由法官自己决定,但是基本格局一般是原被告律师的位置是在法官席的对面,原被告律师发言都是站着对着法官发言的。我觉得这个设置比我们审判庭的设置更加合理。原被告律师的发言主要是为了摆事实讲道理去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观点,所以应该是对着法官发言,而发言都会比较平静。我们的审判庭的位置是原被告律师相对而坐,所以常常会有点争锋相对的味道。
赴美游学随笔(三)

(全团成员与遗产法庭的法官合影)
 
我没搞清楚上诉法庭与刑事法院大楼还是民事法院大楼连在一起,总之也是相通的。但是是一幢独立的大楼。我们进上诉法庭的时候,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律师都已经坐定。法官特地留了十分钟时间向我们介绍了一下上诉法庭的情况,还让我们在审判庭内合影留念。感觉美国的法官都有一种开放的心态,充分体现了美国这个国家和美国人民OPEN的特点。开庭的时候,先是上诉方的律师发言,律师站在中间的发言席对着法官发表自己的观点,法官会向律师提一些问题,整个过程是15分钟,法官席上会有一个定时器,从15分钟开始倒计时,时间到,发言结束。这样的设置是为了提高法庭审理的效率,不让律师讲废话。我个人认为这个很好。
赴美游学随笔(三)

(全团成员与上诉法庭的法官合影)
 
另一天,我们去了位于澳斯汀的德州最高法院。德州最高法院分民事最高法院和刑事最高法院。我们去的时候刚好不是德州最高法院的开庭日期,所以没有旁听到庭审过程,有些遗憾。
 
俞飞燕
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