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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康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台州市黄岩石鑫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申请于2019年11月29日裁定受理浙江润康药业有限公司(下简称“润康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3月30日指定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为浙江润康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挽救破产企业,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提高债权清偿比例,引进具有实力的投资人参与重整,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特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重整企业基本情况
润康公司前身为1992年成立的黄岩市焦坑化工厂(后更名为“浙江黄岩药用化学厂”),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注册资本金128.1万元,李文秀任厂长。
2003年7月14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即“浙江润康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文秀;注册资本人民币3180万元;股权登记情况为李文秀2289.6万元(持股72%)、张惠福890.4万元(持股28%);公司住所地为台州市黄岩江口化工区大闸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3148148650K;经营范围:甲砜霉素原料药制造,年回收:甲醇、乙醇,盐酸环丙沙星半成品制造,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技术进出口和货物进出口。
二、重整主要资产概况
1、土地、厂房等不动产
润康名下有位于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大闸路的工业房地产,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10849.41m2和9817.40m2,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分别为:黄岩国用(2003)字第01200043号、黄岩国用(2003)字第01200044号。房屋总建筑面积为9231.15m2,其中已办证面积为3844.15m2,房屋所有权证号分别为:台房权证黄字第233129号、台房权证黄字第233130号,另有无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5387m2
根据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出具的台八达估字(2019)FA0033号《房地产司法评估报告》,评估总价值为3651万元,其中土地评估总价值2885万元、建筑物总价值766万元。
2、无形资产
润康公司持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名下有2个注册商标与一项“氟苯尼考的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证书。
详见下表:
名称 有效期限 证书号
兽药生产许可证 2016.6.29-2021.6.28 (2016)兽药生产证字11039号
兽药GMP证书 2016.6.29-2021.6.28 (2016)兽药GMP证字11020号
排污许可证 2017.12.24-2020.12.23 91331003148148650K001P
城镇污水排入
排水管网许可证
2018.2.9-2023.2.8 浙台黄排许字第A2018037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9.1.29-2021.9.16 (ZJ)WH安许证字【2019】-J-1398
商标注册证 2010.8.21-2020.8.20 1434086
商标注册证 2010.8.21-2020.8.20 1434087
发明专利证书 2018.1.16-2038.1.15 证书号第2780417号
其中商标和专利的价值可以评估,其余证书价值无法评估。
根据台州中兴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兴和评〔2020〕115号评估报告,润康公司所拥有的2项商标权,评估价值为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根据台州中兴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兴和评〔2020〕113号评估报告,润康公司所拥有的1项发明专利权,评估价值为叁万贰仟元整(¥32,000.00)。
3、其它资产:包括机器设备、部分应收款等管理人认为有利于重整的资产。
润康公司所拥有的存放在台州市黄岩江口化工区大闸路内的反应锅、储罐、压滤机、三效蒸发器、干燥机等设备,根据台州中兴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兴和评〔2020〕114号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叁佰陆拾伍万叁仟玖佰伍拾元整(¥3,653,950.00)。
具体重整资产清单由管理人另行提供。
三、招募方案
1、投资人招募程序
(1)【报备】管理人编制《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并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备;
(2)【公告】管理人以公告、邀请等形式公开招募投资人,包括在平台、媒体发布招募公告及向前期意向重整投资人发出邀请;
(3)【报名】意向投资人结合对项目的评估与商业判断,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报名书》。并向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缴纳报名重整保证金;签署确认重整投资协议文本;管理人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
(4)【竞价】若届时有2家以上意向投资人报名的,则通过竞争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竞争程序在已报名投资人提交的书面《投资报名书》的基础上进行,重点评比已报名投资人对润康公司的重整方案。管理人可邀请主要债权人(债委会)、债务人共同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可针对报名情况另行制定竞争方案。如届时仅有1家意向投资人报名,并且其报名提交的重整方案获得评审小组认可的,则该报名投资人成为重整投资人。最终确定的重整投资者需当场与管理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及《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七天内向未成为重整投资人的报名者退还交纳的重整保证金(不计息);
(5)【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及人民法院批准后,对重整投资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由重整投资人会同债务人执行,管理人依法负责监督;
(6)【履约】重整投资人会同债务人、管理人执行重整计划,履行《重整投资协议》;
上述各项工作的确切实施时间及细则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或再行调整。
2、《投资报名书》的内容
《投资报名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资人简介,包括投资人企业情况(包括企业经营情况和股东情况、注册资本金额、资产总规模等) ;
(2)投资人资信介绍,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重整资金来源的说明,与债务人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如有),投资人以往参与重整投资或者企业并购的经验(如有);
(3)投资人的《重整方案》和对价,重整债务人后的经营计划。
(4)附件,包括投资人的营业执照、企业相关资质资料(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四、报名时间与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下午5时。
2、管理人联系方式
请意向投资者将报名材料提交至管理人下列地址,如有疑问,可与管理人联系咨询。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379号赤龙大楼3楼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 13806588008(周律师)、15214759860(金律师)。
 
特别提醒:招募内容如有调整,届时管理人将在“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请意向投资者予以关注。
热诚欢迎符合条件的各地企业、各界人士参与本重整项目!
特此公告!
浙江润康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