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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宝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者招募公告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8日裁定受理浙江宝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石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担任联合管理人。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宝石公司重整投资者。
一、重整企业基本情况
    宝石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28日,法定代表人阮小明,注册资本人民币9210万元,股权登记情况为宝石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80万元(44.30%)、阮小明1694万元(18.39%)、温州中科永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万元(10.86%)、冯素莲726万元(7.88%)、台州市明素投资有限公司710 万元(7.71%)、常熟中科东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0万元(5.43%)、深圳中科汇富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万元(5.43%)。公司住所地为台州市椒江区机场南路1号,经营范围:缝纫机械及配件、家用缝纫机及配件、熨烫机及配件、伺服电动机及配件制造、销售,教具、办公用品、化工原料、金属材料、汽摩配件、纺织机械及配件、园林机械、农业机械、工程机械配件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
二、重整主要资产概况
   重整涉及的主要资产包括以下:
1、对外投资:宝石公司在浙江上工宝石缝纫科技有限公司享有40%的股权,根据台州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天评咨报【2019】014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分析报告》,评估价为102077100元;
2、无形资产: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查询注册登记在浙江宝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境内商标有8件,根据债务人提供的资料显示申请人名称为浙江宝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境外商标约有50件。据了解,部分商标的权属尚存在争议,故最终纳入重整范围的商标数量可能存在一定变化;
3、其它资产:包括机器设备、存货、部分应收款等管理人认为有利于重整的资产。
   具体重整资产清单由管理人另行提供。
三、招募程序
1、基本流程
(1)【报备】管理人编制《重整投资者招募公告》,并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备;
(2)【公告】在若干平台或媒体发布《重整投资者招募公告》;
(3)【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投资者遴选方案》、《重整计划草案》,并进一步编制需要签署的相关配套文件;
(4)【招募报名及尽职调查】意向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办理报名手续,提交重整投资意向书等报名材料;签署保密协议,支付报名诚意金;签署确认重整投资协议文本;管理人配合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者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
(5)【报价】根据《重整投资者遴选方案》密封提交报价函,缴纳重整保证金,签字认可竞价规则等相关配套文件。
(6)【确定重整投资者】在债委会(如无则由债权人会议主席)和法院的监督下拆封报价函,如有多位意向者则按《重整投资者遴选方案》进行竞价程序。最终确定的重整投资者需当场与管理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及《重整投资协议》。
(7)【履约】重整投资者会同债务人、管理人执行重整计划,履行《重整投资协议》。
   上述各项工作的确切实施时间及细则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或再行调整。
2、重要时间节点
   招募公告期: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
   招募报名及尽职调查期:即日起至2020年4月8日。
   报价、竞价等其他时间节点待定。
四、管理人联系方式
   请意向投资者将报名材料提交至管理人下列地址,如有疑问,可与管理人联系。
   咨询电话:李律师 18767119992、殷律师 18758200027;
   咨询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379号3楼。
   特别提醒:招募内容如有调整,届时管理人将在“浙江宝石机电管理人”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请意向投资者予以关注。
   热诚欢迎符合条件的各地企业、各界人士参与本重整项目!
   特此公告。
浙江宝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2月20日